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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趴小說 > 穿越大唐:當個閒王這麼難 > 第234章 商會擴張

第234章 商會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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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有人問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正合李慎的意思。於是回答道:

“這個嘛,其實本王對各行各業也不是很明白。不過本王隻知道一句話,不懂的事就應該交給擅長的人去做。

我們商會有二十位專門擅長寫契約的人才,他們熟讀大唐律,知道契約應該怎麼寫。”

“那王爺我們是不是可以讓他們幫我們寫呢?”又有一人問道。

“這個當然可以,不過呢,大家應該知道,這樣的人才肯定是需要很多錢來供養的。

所以找他們寫契約,我們會收取一點點的費用,但是我們也可以提供更多的服務,

比如如果你願意委托商會寫契約,商會可以在這商會裡把你的貨物資訊寫出來,讓你更快的能夠把貨物賣出去。

我們還提供第三方監督擔保服務,在你們交易的時候我們商會會派人跟隨一直到交易完成,

錢財由我們商會保管七天,七天後如果你買的東西冇有問題,冇有來商會反應,那我們就把錢給賣方。

如果七天內商品有問題,那我們將幫助你做退貨處理,並且按照契約上的賠償金額進行賠償。

這樣即便賣方欺詐,錢也在商會手裡,不會被他拿走潛逃。”這招是李慎早就想好的,而且對商會有另一層好處。

前期已立契約收錢,等到後期他們都學會了,那商會就作為第三方擔保收錢。

最後第三方都不做,商會就作為監督部門每年收取錢財,然後維護會員利益就可以,反正那個時候大夥都會寫契約了。

“這個好,這個不錯。”

“是啊是啊,這不就不怕被人騙了。”

“是啊,像我們這樣的小商人,被騙都隻能自認倒黴。”

大家聽了李慎的話後更加認為加入商會是個正確的選擇,他們完全忽略了李慎剛剛說的收取一點點費用的事。

這裡麵的人哪個冇有被欺壓過,不說彆的,就是這東市的地痞惡霸他們每年都要拿出去不少錢。

可加入商會以後就不用拿這份錢了。大唐第一商會纔是長安第一惡霸。誰敢造次。

李慎講完跳下椅子,來到劉政麵前,

“劉掌櫃,既然你是會員,那本王就破例幫你一次,如果我們查清楚事情確實如你所說,我們會從中調停,讓他給你退貨,不過不能白幫忙,商會要退回的貨款三成。

要你三成不是商會貪圖你這點錢,隻是讓你長點記性。以後彆犯相同的錯誤。也是告訴其他人犯了錯誤是要付出代價的,你自己決定吧。”李慎說完就靜靜的看著劉政。

三成,劉政有些不甘心,可是如果不給,那就一點都拿不回來。猶豫再三最後一狠心,點點道:

“三成就三成,王爺小人願意。”

“好,那劉掌櫃把你的住址登記完就回家等候吧,我們會儘快通知你訊息,

你去通知今天值班的副會長,派人去查這件事,兩天之內要有結果。”李慎又對著工作人員道。

“是,”工作人員答應一聲往後堂走去。

而李慎在商會裡轉了一圈也離開了商會回王府去了。

李慎回府後趕緊把今天講的東西都記下來,要不吃個飯功夫可能就忘記了。

然後在他說的基礎上開始進行改動。比如增加交易平台功能。比如寫契約功能,比如第三方檢測功能。甚至還有物流功能。

長安在這個時期,可以說是世界的交易中心,全世界都來這裡做生意,所以大唐各地的特產全部都會被運到長安。在分散到全國其他地方,又或者通過絲綢之路銷往西域等國家。

李慎現在恨不得渭水那邊的工程明天就能完工,東市商會的地方太小了,根本容不下那麼多人。

整個東市二百二十行,好幾萬個商鋪。李慎的商會能裝幾百人就不錯了。

商會的動作很快,兩天時間就把事情搞清楚了。手段嗎就是收買徐家陶瓷的工匠和夥計。

在得知真相後程處亮親自帶人找上門去,根本就冇怎麼費事,徐掌櫃就同意給劉政退貨,並且處罰五千貫商會罰款。

當劉政接到訊息的時候,真是喜出望外,枯木逢春,失而複得。

趕緊命人把城外廠庫的幾百馬車陶瓷給徐掌櫃的大倉拉了過去。

徐掌櫃在程處亮等人的監督下,把九千貫還給了劉政,雙方契約撕毀作廢。

劉政也按照約定拿出兩千七百貫讓程處亮拉回商會。從此劉政的這起詐騙案就此結束。

當程處亮拉著錢回來的時候,整條街都看到了。很多人都猜測應該是劉政拿回來貨款,隻不過這次賠了近三千貫,也能讓他肉疼的。

而第二天徐家陶瓷就關門大吉,有訊息稱,商會不僅罰了五千貫,還要給徐家陶瓷發一塊不守信用商鋪的牌子,讓掛一個月。

結果徐家陶瓷掌櫃的就關門回老家了。但是具體如何隻有李慎和王洪福知道。

這件事讓商會的會員更加堅定,以後要是做買賣一定要讓商會簽契約。不然損失可就大了。

冇過幾天,李慎下發的的一係列政策出台,而商會大廳的一麵上已經變成了石板,留作交易平台用。發訊息收取商品價值的千分之一為手續費,時間為半個月。

或者在願意讓商會製定契約可以免費釋出訊息。

寫協議收交易額百分之三費用,商會會蓋上印章,而且可以出麵作證。因為商會冇有見過商品實物所以不負責擔保。

而全套服務千貫以下收取百分之五手續費也就是交易額的半成,一千到一萬貫收取百分之十,萬貫以上收百分之二十。

商會會派出專業人士負責根據買家的要求和賣家的介紹親臨現場進行覈實後,根據實物來撰寫協議,並一直到雙方滿意為止。

交易期間也會有商會的人負責交貨時候的檢查。省去了買家這個環節,還保險。

而且,交易款由商會保管,七天後如若冇有買方冇有異議,賣方可憑藉票據將貨款取走,如果存在欺詐行為,商會會第一時間返還貨款,並給予賠償。

之後纔是商會追責,這大大的給買方提供了安全可靠快速有效的售後服務。

這條規定被很多外來的客商所認可,他們來京城進貨就怕被人騙,所以紛紛要求賣家去商會簽訂契約。

哪怕手續費對半分也可以。

就這樣大唐第一商會在慢慢的壯大,很快就會包攬整個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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