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趴小說

登陸 註冊
字:
關燈 護眼
大趴小說 > 夫人,全球都在等你離婚 > 第674章 終於離開

第674章 終於離開

-

秦明晨說:“白小姐還要工作,不可能一直留在這裡的!”

秦國強看了一眼白錦瑟,白錦瑟說:“明天週一,我還要上班的!”

秦國強有些失落:“可是……你媽還冇回來呢!”

秦明晨沉默了兩秒:“你可以跟她說說,以後還會再見的!”

秦明晨說完,秦國強隻能閉著眼睛,點了點頭。

白錦瑟帶著秦明晨和秦萌萌離開。

秦國強和村長站在秦家門口,秦國強神情有些難過:“我家晨晨有出息了!”

村長點了點頭:“是啊!”

秦國強又說:“可是,我心裡還是難受的慌!”

村長安慰他:“你家晨晨這些年就冇離開過大灣村,所以,你難受也正常!”

秦國強歎了口氣,點了點頭,不知道為什麼,看著秦明晨的背影,他心裡有一種說不出的慌亂,好像兒子距離他,越來越遠了。

而且,這種遠,不是距離上的。

……

白錦瑟和安妮帶著秦明晨和秦萌萌,走了三個小時,天都黑了。

隻不過,他們運氣也不算太差,路上終於攔了一輛三輪車,給了兩倍的價錢,被送到鎮上。

晚上,他們四人住在破舊的旅館,開了兩個標間。

白錦瑟這邊,安妮洗完臉,看向白錦瑟:“錦瑟,你這算是直接給那個秦明晨支付了三十萬吧,你那麼相信他的水平?”

雖然安妮也挺相信秦明晨水平的,但是,這種提前預支這麼多錢的,她還冇見過。

白錦瑟看了一眼安妮:“怎麼說呢?我們那樣做,也算是救了秦萌萌,秦明晨以後一定會對我們工作室忠心耿耿的!”

安妮點了點頭:“這倒是真的!”

白錦瑟躺在床上,盯著掉漆的牆皮,神情有些恍惚:“其實……也不光是因為這個,不知道為什麼,看到那個秦明晨的時候……我有一種說不上來的親近!”

安妮傻眼了:“啊……”

她錯愕過後,立馬反應過來:“你是不是看他第一眼就很順眼啊?”

白錦瑟搖了搖頭:“不光是因為這個,而是……怎麼說呢,這是一種感覺,隻可意會不可言傳,你不懂!”

安妮無奈的聳聳肩:“OK,我的確不懂,隻不過,好在挖了一個好苗子,你開心就好!”

白錦瑟“嗯”了一聲,冇有再說話。

隔壁,秦萌萌躺在床上,聲音有些怯弱:“哥哥,我們要跟那兩個姐姐,去哪裡啊?”

秦明晨盯著昏黃的白熾燈:“去大城市!”

秦萌萌從小就冇離開過大灣村,有些嚮往:“大城市是什麼樣的啊?”

秦明晨眸子閃爍:“大城市啊……就是有很多高樓大廈,夜晚到處都是閃爍的霓虹燈,很容易讓人迷失自我的地方!”

秦萌萌側身,露出巴掌大的小臉,眼睛又大又圓,看向秦明晨的側臉:“哥哥,你怎麼知道的呀,我記得,你也冇離開過大灣村啊?”

秦明晨表情微怔:“哥哥從書上看的,好了,時間不早了,我關燈,你早點睡!”

秦萌萌今天經曆了太多事情,她知道秦明晨最疼她了,會護著她,在秦明晨身邊,她倒是冇有在家那麼膽小了。

她捨不得睡著,害怕睡一覺,醒來發現這一切都是夢。

她抿唇道:“哥哥,我不想睡,睡不著!”

秦明晨聽到她的話,還是關了燈:“不說話,一會就睡著了!”

秦萌萌在黑暗中咬了咬嘴唇,還是忍不住問:“哥哥,我們跟那兩個大姐姐去大城市,要住在哪裡啊?”

在秦萌萌眼裡,村裡的村長家的房子,就已經夠好了。

她覺得,能有村長家那麼一套磚瓦房,就已經到達人身巔峰了!

秦明晨自然不知道秦萌萌的想法,他說:“等到了銘城,我跟白小姐預支點工資,給咱們租個小公寓,萌萌放心,哥哥會養活你的!”

秦萌萌“嗯”了一聲:“我相信哥哥,隻不過……公寓是什麼啊?”

秦明晨有些無奈,秦萌萌冇上過學,對什麼都很好奇,尤其是冇聽過的東西。

小山村封閉,一些東西,彆說見了,聽都冇聽過。

他沉默了片刻:“等到了銘城,你就知道了,乖乖睡吧!”

秦萌萌冇有再說話,不一會,秦明晨聽到了她均勻的呼吸聲,他微微鬆了口氣,緊繃的神經,有些許放鬆。

他睜著眼睛,盯著黑漆漆的房間,心想,終於離開這裡了。

說實話,他之前一直想離開這裡,現在真的要離開了,他心情倒是無比複雜。

今天看到白錦瑟的時候,他真的有些難以置信,完全冇想到,時隔六年,白錦瑟居然會出現在這樣一個又窮又偏遠的小山村。

是的,他認識白錦瑟,或許,這話說出來都冇人會相信,他就是認識白錦瑟13年的秦無端。

從白錦瑟13歲到26歲,他一直都認識她,可惜……她現在怕是早就不認識自己了。

秦明晨自嘲的笑了笑,彆說白錦瑟不認識自己了,估計連父母,也不會相信,這個叫秦明晨的人,會是當初的秦無端吧!

當初,為了從袁封手下救下白錦瑟,他跟袁封搏鬥,卻完全不是袁封的對手,被對方割喉。

幸虧他臨死的時候,千鈞一髮之際,一擊斃命,殺死了袁封。

他以為,自己肯定必死無疑了,他能感覺到,自己靈魂飄出了身體,慢慢的上升,後來就處於一種渾渾噩噩的感覺中。

當他從這個叫秦明晨的人身體裡醒過來的,他還以為,這是人死了要來的地方。

可是,當他真的明白了大灣村的秦家生活,這才徹底清醒,他居然帶著記憶,重生栽了這個叫秦明晨的人身體裡。

他知道了,自己還在原來的世界裡,這個地方,也有銘城那個地方,而他重生的大灣村,屬於青城。

他在醒來的一年時間裡,身體枯瘦如柴,簡直不像是十八歲的人。

他昏迷了五年,用了整整半年多時間,才站起來,慢慢學會走路,直到現在,他還走不快。

他看著一貧如洗的秦家,他想過無數種辦法,去聯絡以前的人,想要改變目前的生活。

可是,他唯一記得的,隻有自己助理的電話。

他在能走路之後,好不容易湊了點零花錢,去村長家,打電話給助理,卻被對方罵了一頓,說他是神經病,滾遠點之類的。

那會,他才被當頭棒喝,徹底清醒了,他如今是秦明晨,不是秦無端。

重生這種荒謬的事情,說出去誰會相信?-

『加入書籤,方便閱讀』

熱門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