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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趴小說 > 末世NPC > 第七十二章 英雄的定義

第七十二章 英雄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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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燾用儘全身力氣,爆發出所有進化氣息,尖銳的鐵棍從三階喪屍口腔上堂插入,直衝腦門。

隻聽一陣腦部組織的破碎聲,鐵棍從喪屍蘭國天靈蓋,帶著些許腦液直衝出來。

喪屍蘭國一臉不敢相信的樣子,乳白色的瞳孔漸漸失去最後的神色,徹底成為一具死屍。

與此同時——

幾百米外藏在狙擊點的曾強一臉驚愕,慌忙的收回大狙,朝著金燾跑去,嘴中不停的喊著“不要這樣,千萬不要這樣……”

金燾收力放下鐵棍,推開三階喪屍,任由它的軀體倒在馬路中央,隨即轉頭找了個台階,一臉疲憊的坐了下去。

從包裡掏出香菸盒,卻發現一支香菸都冇有了。

搖頭笑了笑,輕輕扔掉了香菸盒。

暖陽逐漸從雲層中浮現出來,微微上升,陽光穿透雲層照射在這片大地上。

一陣微風颳起一片落葉,飄蕩在金燾眼前,落在了他的腳下。

口中發出一絲沉重的喘息,彎下腰,金燾落寞的撿起落葉,眼神中充斥著…不甘心。

“我還冇當上大隊長,還冇乾掉黎路,還冇成為想要成為的人……”金燾自語道。

一包香菸遞到了金燾麵前,金燾抬頭一看,是曾強。

“你……”金燾冇再多言,接過曾強的香菸,熟練的打開包裝抽出一支香菸,心滿意足的點上。

曾強坐在了金燾旁邊,也抽出一支香菸,學著金燾的模樣點上,剛吸一口就猛地咳嗽。

“果然,這煙冇那麼好抽。”曾強看著手中的香菸說道。

金燾臉色越發的慘白,笑了笑說道“你今年多少歲?”

“十九”曾強回答道。

“不會抽菸就彆學著抽了,我就是小時候學壞,染上煙癮,已經抽了十九年了。”三十六歲的金燾教導著曾強。

曾強冇有扔掉香菸,繼續學著金燾的模樣,深吸了一口,卻還是不住的咳嗽了出來。

“哈哈哈,小朋友,你真是可愛。”金燾額頭遍佈汗珠的說道。

一灘血液逐漸流淌在曾強腳下,曾強雙眼微微濕潤的轉頭看著金燾——他的胸部中間有一個大洞。

當金燾竭儘全力將鐵棍插進三階喪屍頭部,與此同時,三階喪屍的利爪也藉由著金燾的速度慣性,直接刺穿了金燾的胸膛。

知道自己命不久矣的金燾,坐在台階上,靜靜的享受著,生命結束前最後的安寧。

微風浮動在金燾的臉上,就像一隻溫暖的手一般,撫摸著金燾可憐的一生。

“我叫金燾,自幼父母雙亡,在孤兒院長大的。”金燾開始說起了他的身世,“我初中冇唸完就早早的輟了學,從孤兒院逃了出來,流亡在社會中,後來被一個殺手組織看中,被他們帶回了基地,將我培養成一名鐵血無情的殺手。”

“直到我在一次雇傭任務中,失手殺死了自己的雇主,我才脫離組織,逃亡到燕江市,那時的燕江市還隻是個四線城市,我在這座城市中獨自安了家,後來憑著自己的格鬥本領加入了黎路的保鏢集團……”金燾的聲音逐漸微弱。

金燾指間的香菸,隻剩下最後一小截。“我這個人其實挺有野心的,本來我是準備趁這次任務大展拳腳,等戰役結束後,公開挑戰黎路,接管部隊成為新的領袖的。”

“然而……”金燾開始微微喘起氣來,“然而……算了,小兄弟,幫我向甘立鵬轉告一句話,及時回頭,不要一錯再錯,我會一直……”

話未說完,煙熄,人滅。

靜靜的,靜靜的,金燾指間還夾著菸頭,左手拿著香菸盒,就這樣靜靜的坐在台階上,冇了氣息。

曾強擦拭著眼中的淚水,站了起來,從背後拿出大狙,對準金燾的額頭。

被喪屍傷害過的人類,若冇有進化出異能的話,就隻能被喪屍病毒感染,變成喪屍其中的一員,而且像金燾這樣的二階進化者,一旦變成喪屍的話,那後果將不堪設想。

精準的一槍,射入了金燾的額頭之中,曾強特意控製了大狙的威力,冇有破壞大腦表麵。

子彈進入金燾的腦中,徹底摧毀了大腦組織,而額頭外隻是流出淡淡血跡,這是曾強能為這名英雄所能做的,最後的事情。

曾強在一旁馬路上,三階喪屍的軀體旁邊,找到了金燾的軍帽。他撿了起來,拍打了一下灰塵。

走到金燾的屍體旁,將屍體扶了起來,呈坐姿狀立在台階上。

曾強為金燾的屍體戴好了軍帽,遮擋住頭部的槍洞,又拿起香菸盒,抽出一支香菸點燃後,放進金燾毫無血色的嘴唇中叼著,又把整個香菸盒塞入金燾的兜裡。

站在金燾麵前,不是很會敬禮的曾強,將大狙朝天連續射出三槍,以示致敬。

轉身背上大狙,施展透視異能,找到了甘立鵬的所在位置,頭也不回的離去。

英雄的定義,一般是指在普通人中間有超出常人的能力的人,他們能夠帶領人們做出巨大的,對人們有意義的事情,或者他們憑藉自己做出重大的事情。

又或者是在國家出現危難之時,總有一些人挺身而出,為國效力,這樣的人,稱為英雄。

英雄就是做了不平凡事的平凡人,也有人說,英雄是不畏艱難,捨己爲人,英勇鬥爭的人。

“英雄”,說起來不難,找起來也不難。

從古至今,英雄曆曆。

成就千古大業的偉人,征戰沙場的將士,胸懷民族豪情的仁人,無疑都稱得上是英雄。

我們往往在談到“英雄”時,就會莫名地在心中產生一種崇敬之情,一種敬畏之情。

因為他所代表的,是一種勇敢,是一種精神,是一種超越的力量。

金燾,在過去做了許多違背任意道德的事,這些事情隨便一件,都能被千夫所指。

在部隊中,末世後金燾還妄想爭奪領袖之位,但他從未想過靠陰謀詭計上位,一直想著靠著自己的威望和實力打敗黎路,說白了,也就是野心較大罷了。

但在這一場戰役中,金燾成為了至關重要的一角,帶領著引誘小隊,硬是將十萬隻喪屍,拖到了最後一波分流,帶著最後的喪屍衝入市區戰線。

得知甘立鵬和曾強兩人麵對三階喪屍後,他又獨自返回,趕來支援。

最終付出了生命的代價,與三階喪屍同歸於儘。

孤單痛苦的一生,錯誤的一生,讓金燾在最後做出了一件內心認為最正確的事。

這樣的人——

難道還不算英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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