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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趴小說 > 破案:我可以拾取記憶碎片 > 第52章 拋屍案案情分析

第52章 拋屍案案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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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慕打開手機地圖檢視韓家村,韓家村地處城鄉結合部,村口是國道和村村通公路的交彙點,來往車輛多排查難度大。

凶手選擇在這個地方拋屍,肯定做了周密的準備。

12點10分,三人趕到現場,魏飛文上前向三人介紹情況:

“確定是一具女屍,拋屍現場冇有被破壞,報案人每天都會經過這片樹林,也就是說拋屍時間在24小時以內。

法醫正在清理現場,我們先進去看看現場,李小青還在裡麵。”

警戒線外圍觀群眾議論紛紛,林慕等人越過警戒線,魏飛文繼續介紹情況:

“首先出警的是最近的永盛派出所,10分鐘前才交接完,刑偵大隊把案件分給我們中隊,要求15天內破案。

報案人受驚嚇有點嚴重,這會在家裡休息,有需要我們再過去。”

15天內破案還算有點良心,大概率也是因為週末尚富生冇空管這個事情,就區裡麵的刑偵大隊在處理。

穿過一條小路,進入一片柏樹林,法醫已經采集完現場其他物證,此刻正在檢查編織袋,若有若無的臭味在空氣中瀰漫。

“女性,年齡在25到30歲之間,凶手分屍手法並不嫻熟,很可能是初次犯案。

冇有頭顱,其他部位是否有缺失還需要回去拚接。”

說話的是刑偵大隊法醫夢啟勝。

李小青負責現場照片拍攝,見到林慕等人過來向眾人揮手示意。

對於這種拋屍案,最重要的是確定屍體來源,確定身份後排查工作相對更容易。

冇有頭顱,顯然是凶手故意為之,接下來的時間眾人在現場尋找並冇有任何發現。

“這地方土質太硬,無法采集到腳印等其他資訊,國道車流量太大排查難度夠大,而且這個編織袋的體量無論是轎車還是貨車都能裝下。”

韓龍皺眉分析,現場冇有任何資訊想要15天內破案,隻能儘快確定死者身份。

“林慕,彭嵩,你們兩個負責附近居民監控調取,調取完畢後直接回區裡集合分析案情。”

“好!”

林慕和彭嵩立刻出發,在周邊展開走訪。

韓家村地處國道,周邊的居民並不是全部務農,很多自建房被一些工廠租下來做倉庫,監控相對較多。

林慕把能拍到路口的所有監控一一調取,總共編號12個,整理完畢回到中隊已經是下午3點半。

大辦公室內,案情分析已經展開,韓龍見林慕兩人進來,把之前的資訊做了一個彙總。

“死者身份已經確定,蘭婷婷,女,26歲,欣欣健身房健身教練。

已經和欣欣健身房確認過,已經3天冇有去上班了,電話不接微信不回,老闆也冇有當回事。

報案人那邊冇有任何可疑點,70歲的老大爺已經排除嫌疑。

蘭婷婷是和好朋友合租,已經確認過3天內冇有回過家。

還有一個資訊值得關注,屍體拚接完成後發現缺失所有內臟。”

缺失所有內臟這條資訊讓林慕有些疑惑,如果是情殺不至於把內臟全部挖掉,如果是仇殺除非凶手極其變態,如果是為了錢更不至於。

林慕拿出手中收集到的監控資訊U盤遞給韓龍:“組長,總共收集到12個可用監控資訊。”

就在此時,剛坐下的彭嵩騰地一聲站起身說道:

“這個案子怎麼和5年前向陽小區殺人案有些相似?

雖然那個案子不是拋屍,但是同樣是內臟全部被挖出。”

米元誌笑道:“彭大大,不要一驚一乍的了,那個案子不是早就破了嗎?凶手已經伏法4年多了,而且那個案子死者是男性,而且是仇殺,內臟被凶手喂狗了。”

當時這個案子就是米元誌負責的,每一個細節他都記得清清楚楚。

“但願是我想多了。”彭嵩冇有再多說。

林慕聽完兩人對話補充道:“確實不是一個凶手,不過這種挖內臟的案件太罕見了,我還是建議把向陽小區殺人案拿出來分析分析。

至少兩個凶手都有同樣的癖好,犯罪心態可以借鑒。”

在座的重案1組隊員紛紛點頭表示同意,畢竟這種變態凶手很難找到一個範本,有已經破獲的案件作為分析至少可以有條明路。

“好!就按照林慕說的,米元誌你去把向陽小區殺人案的資料拿過來,配合林慕和彭嵩負責案件對比分析加上居民監控分析。

魏飛文和李小青去欣欣健身房,丁洋跟我去分析天眼監控數據。

有情況及時溝通!”

命令下來,整個重案1組全員行動開始工作。

等待米元誌去取向陽小區殺人案資料的時間,林慕打開電腦開始從1號監控開始播放,速度拉到10倍速,這個1號監控正好對準國道往韓家村的路口。

這一次他隻是想把24小時內經過的車輛數量和時間點大概數一下。

林慕發現彭嵩盯著電腦螢幕,有些心不在焉,隨即問道:“彭師父,你還在想向陽小區殺人案?”

“對,我始終相信兩個案子有關聯,蓉城就這麼大,兩個有同樣愛好的變態殺人凶手不好湊齊。”

林慕點了點頭,說得確實有道理,就在此時米元誌把向陽小區殺人案的資料已經取來。

“資料都在這裡了,你們先看看,有什麼問題直接問我。”

彭嵩雖然去過向陽小區殺人案現場,但是案件不是他主辦,案件細節冇有米元誌那麼清楚,同樣仔細檢視資料細節。

向陽小區殺人案的凶手先用麻醉劑將死者放倒,殘忍分屍後把內臟餵了狗,最後清理現場後把屍塊裝在冰箱後離開現場。

最後抓到凶手後確定是仇殺,凶手和死者兩人在事發前一週因為打架進過派出所,屬於報複殺人,案件不到24小時破獲。

林慕看到這些基本資訊有些奇怪,如此細緻清理現場的人為什麼會在和對方打架一週後就采取行動,完全不合常理。

“凶手說內臟餵了狗,那個狗呢?”林慕問道。

“說是小區流浪狗,向陽小區是在城鄉結合部,流浪狗多,根本不能確定是哪些狗,更彆說解剖了。”米元誌解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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