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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他十八年了
十五歲那年,我第一次見他,就被那種感覺迷住了。
我自命不凡,覺得自己會永遠一個人。
卻在那個下雨天,被他的笑迷住了。
二十八歲這一年,我還是自命不凡,總覺得這麼多年愛一個人是那麼酷。
二十八歲的我未婚,無房,無車,冇有環球旅行。
拒絕了親戚和朋友的介紹,一意孤行的來到了他的城市。
我不會吃辣,還是個路癡,還是選擇了來到這個陌生又熟悉的地方。
他十八歲之後就一直生活在這裡,二十八歲的我終於來到。
朋友以為我早已忘記這段時光,其實,是我記的太深。
有時候我總懷疑自己,是不是真的那麼愛,卻又想起那些年,終於釋懷,也許是愛的。
三月四日,天氣晴:
今天,我買了好多他從前愛吃的東西去看他,他還是和十七歲時一樣,笑得那麼好看,迷人。
經過他朋友圈發過的那個貓咖,門口貼著店麵轉讓,我走進去,老闆熱情的招呼我,忽然覺得腳下有個東西在接近我。
是一隻貓,我蹲下身摸了摸它的下巴,老闆說它叫七寶,是一隻小虎斑,我看著它,它的眼睛是太陽的顏色。
老闆問我要不要買下它,隻要五百塊,我掏出手機付了錢,老闆送了我很多它的用品,還有一個白色貓包。
我帶著七寶繼續往前走。
在貓咖附近租了一個房子,傢俱齊全,我住了下來。
發微信拜托我哥寄了行李過來。
去超市買了菜,買了他最愛吃的牛肉乾,給七寶買了雞胸肉。
七寶很粘人,畢竟在貓咖上過班。
我總是喜歡抱著它在客廳看電視,最好外麵還下著雨。
七寶喜歡趴在飯桌上,因為我每次都在那用小鍋煮雞胸肉給它吃。
七寶今天不小心打碎了我的相框,是我和他的合照。
給七寶洗了個澡,香香的,帶它上床睡覺啦!
七寶最近老是喜歡看著窗外,我也學著它的樣子看向窗外,發現這個視角看過去有一顆小草。
小草在縫隙裡生存,卻開了花。
試著寫下這些文字來記錄我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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